彩票密码在哪?
昨天,本报报道了彩票老板“逃票”引发投诉一案,吸引了众多读者关注。由于10张体彩500万大奖彩票被一个包卖给杭州郑先生,而郑先生的彩友小张又买了其中的3张,中奖1000万。但小张要去上海领奖时,被告知中奖彩票要回杭州体彩中心验证才能领奖。
据浙江省体彩中心工作人员回应,按照浙省体彩中心发布的《浙江省体育彩票中心关于严格限制过户和转让基金的通知》:“1、销售网点业主经营权不得对外转让,擅自转让的,原业主资格作废,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原业主负责。2、若销售网点因转让需办理变更手续的,由变更后业主申请,并提供双方转让协议和法院裁定等有效法律文书。”
如今,小张的3张彩票是从原杭州销售网点买下,并经过多次转手,而最终受益人是现在的新杭州人郑先生。对于这10张彩票是否要回到杭州领取,浙江省体彩中心规定要“法院判决的才有效”。而倘若按销售点转让规定,这3张彩票又应归原销售点所有。
这让很多市民误认为是彩票中心的工作程序不严密而出现管理漏洞,而不是仔细研读彩票中心的政策。其实在最近几年的彩票管理条例已经明确规定:彩票是公益事业,不允许以任何形式进行转让或变相转让,也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抵押。但很多销售点经营者或中奖者,往往抱着侥幸心理不愿遵守规定。
其实,如果彩票中心在买票时认真审核,发现问题坚决不让买,而在卖票时加强监督,发现异常坚决要求兑奖,那么这样的违规转卖是不可能实现的。
本报也建议,浙江省体彩中心尽快修改或细化相关规章制度。同时,要加大对销售点业主的培训和宣传,增加制度实施的刚性,如不给卖家协议,并增强卖家依法接受处理的意识。对于不遵守规定的卖家,要坚决予以惩治,绝不容情。但也要考虑到市民的利益诉求,在制度出台前,做好政策的模糊地带和矛盾冲突方面的博弈。
另外,媒体也要加大宣传,让市民知法、懂法,提高守法、违规的代价,如此才能更好地实现彩票行业的良性运转,让公益彩票办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