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票在哪儿兑奖?
1. 所购彩票必须是合法销售出的彩票。
2. 刮开或兑取中奖彩票,应在投注站进行,并在中奖彩票确认前填写“彩票中奖市民奖领取申请表”,同时提供中奖彩票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未满18周岁的,须提供监护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在非销售时间内中奖的彩票,于销售期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兑奖有效。
3. 彩票中奖市民可于每期开奖日后50个自然日内,到本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登记兑奖。过期弃奖的奖金将带入下一期彩票奖金池。
4. 兑奖期限为60个自然日,即从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公告中奖者名单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按期未办理兑奖手续的,视为弃奖。
5. 中奖彩票为多种类型(若干张)彩票组合成一张彩票。
6. 电脑福利彩票:总奖金扣除公益事业捐赠基金后,按该奖级奖金总额的80%与中奖彩票一起验票兑付。剩余20%奖金保留在彩票收益金中,用于发展我国体育彩票事业,不发放给中奖者。
7. 多张中奖彩票合并兑付,按累计中奖金额的比例发放;两张中奖彩票,中奖机会均等,以抽中最高奖金者为准。
8. 若中奖彩票为重复票,以不同彩票游戏玩法所决定的彩票中奖数量为基数,参照未中奖彩票对应的奖金比例,计算出该张中奖彩票的奖金。
9. 中奖彩票不得伪造或涂改。
10. 中奖彩票的兑奖须合法交易,不得倒卖彩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