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赛监督词如何写?
比赛监督报告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比赛的双方、所在赛区、比赛时间、比赛场地及赛况等。
(二)比赛概况应全面记载比赛的全过程,对比赛中出现的争议、突发事件等应特别详细地叙述。
(三)裁判员的执场情况应按程序对裁判员和助理裁判员的执场情况进行记载,既要肯定裁判员工作中的基本经验和正确的执场尺度,也要指出他们工作中的不足之处。
(四)其他应说明的情况
(1)如双方运动员、教练员、领队或观众围攻裁判员、技术代表、比赛监督或其它严重违纪行为应作详细记载,并提出处理意见;
(2)在《报告表》中需要报告和说明的其他事项。
(五)在比赛监督、技术代表、裁判长、裁判员等“签字确认”栏中必须签字。
(六)对上述内容,在报告中应尽量使用汉字,不得使用简称或代称,更不得留有空白。
(七)报告应于该场比赛结束30分钟内向中国足协技术部寄出,并同时发送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