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体育包括体育产业?
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体育是一种特殊商品。既然有商品就得有生产者和消费者,然后才有供给和需求,接着才会谈到生产和消费关系。首先来看体育运动的生产者,一般来说有两大类,一类是职业运动员或职业体育人员(以下简称“职业体”),另一类是普通民众(以下称“非职业体”)。这里所说的生产者是指从事体育相关工作的人,他们通过劳动创造体育产品并以此作为经济报酬。
由于职业体一般具有较高专业水平,且数量相对较少,因此他们的收益主要取决于其自身及社会对体育的审美和要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收益表现为一定的货币收入。而非职业体的体育生产者则不同,他们一般都是业余的、非专业的个体或团体,他们参加体育运动大多是为了娱乐或健康,因此其收益更多地体现为精神满足。但是,我们应该注意到,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体育的需求已经由过去单纯的精神满足发展到现在的物质与精神双重追求。于是,一部分人的体育活动逐渐专业化甚至成为一种职业,如健身教练、体育经纪人等。他们虽然也参与体育活动,但主要是以传授、传播、组织、引导等方式来直接或间接提供体育产品和服务,从中获取经济报酬。这些人在本质上应该属于职业体范畴,但由于其人数众多并且往往没有强大的经济后盾,因此他们在很大程度上受非职业体的影响。
体育消费者同其他商品的消费者一样,可以分为个人和家庭、单位和组织两部分。对于前者我们通常难以做出准确的统计,对于后者我们可以采用调查问卷的方法收集相关资料。比如我们可以设计一份关于企业参与体育活动的调查表,让各种类型的企业进行自我评定。通过这种方式我们能够比较准确地对企业的体育消费需求作出分析。 体育产品的消费同其他商品的消费有一个重要的区别,那就是往往需要一次性投入大量的成本而很难或不能收回。这意味着在进行体育决策时,人们应该更加谨慎一些。然而,近年来伴随着全民健身理念的深入人心,越来越多的人加入了体育消费的行列,而且他们中的绝大部分人都是非职业体。这些人往往出于健康考虑,选择低强度的运动形式,如散步、慢跑、太极拳、瑜伽、游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