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迪cba打架怎么处理?
这算个事么! 首先,双方没有使用危险工具(啤酒瓶),其次,麦迪在防守时已经做出阻止动作并处于下风,对方出言挑衅在前,最后,麦迪的还击并没有达到造成实质性伤害的程度。所以这根本不算个事……
如果真要较真起来,就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来处理,不过这样的话,双方都要接受行政处罚并且会影响奥运落选,对国家队来说更是不可饶恕的。 但中国是一个法理外国家,很多时候法律并不是一个合适的判断准则。对于很多人来说,“感情”比法律更重要。 所以这次事件的处理结果完全在意料之中——双方各自做了检讨(其实也就麦迪一人做了书面检查),球队做出了处罚,事情就算了结了。 而公众对此事的反应也符合我们的期待——大部分人还是把这件事放到了道德层面来进行讨论,“情有可原”“罚太轻了”“没打够”“再猛一点”之类的声音比比皆是。 如果放到西方,以暴制暴虽然也不值得推崇,但至少人们会对双方的行为进行一定程度的解释和辩护;而在中国,我们习惯于用最简单的情感判断代替复杂的法律规定——这时候法律的准则是被无视的。
比如前不久刚刚发生的孙小果服刑后暴力致人重伤案件,本应该按照刑法规定以故意伤害罪重新定罪量刑的犯罪分子却仅仅因为违反监规受到警告处分,这种匪夷所思的结果难道还不令人深思吗? 另外需要补充的是,由于此次事件的另一当事人李根也是CBA老冤家了,2013年李根和孟达就在场上发生过打架,赛后李根也因为辱骂裁判而被禁赛3场罚款5万。
这些球员的行为确实要引以为戒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