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彩票公平吗?
我国的福利彩票制度从1987开始实行,经过20年的发展,已经在很多城市普及。在2006年末开始的全国民调中,当问到人们"最希望改革哪个制度"时,福利彩票制度高居第二,59.8%的人认为需要改革。而认为现行福利彩票制度非常好的仅占5.4%,认为良好的为20%,两者合计只有25.4%。为什么人们对于福利彩票的感情如此矛盾?有近60%的人要求改革,为什么还有25.4%的人认为非常好或者良好呢?
原因就在于人们对福利彩票的收支环节信任程度的落差。对于福利彩票的收入环节,即对于销售出来的福利彩票,民众是有目共睹的,而且还有各种媒体实时地报道。但是对于另一端,对于福利彩票的使用环节,即对于筹集到的巨额福利彩票如何使用,民众则是"无人知晓"的。在民调当中,42%的人对于福利彩票的收入环节是信任的,但是只有21.7%的人对于福利彩票的使用环节是信任的。显然,在福利彩票使用环节的不透明和低效率,损害了这个制度本身的形象,也损害了人们的福利。
那么如何提高福利彩票使用环节的效率和透明度呢?我国目前的福利彩票是由民政部经办,然后由各地民政局支配,由于民政部门在社会上缺乏足够的公信力,因此在管理福利彩票这方面容易受到社会的质疑。在国外,类似于我国福利彩票的制度称为社会福利税制度,即对于娱乐业和博彩业征收很高的从量税或者比例税,这部分税收专门用于社会福利事业。这种制度的好处是,通过税收的强制性和透明度,一方面保证了社会福利有稳定的资金来源,另一方面也保证了社会福利使用的公平性,同时能够有效地提高社会福利的规模。
如果考虑到短期内我国还不宜直接开征类似于社会福利税的税种,则不妨采用税收的方式,将现有福利彩票的绝大部分收入转变为具有税收性质的非强制性缴付,仍然保留少量现金作为中彩者的奖金,从而在不减少现有中彩者收益的前提下,将现有制度变为类似于国外社会福利税的制度,通过减少中彩者奖金的规模来大幅提高社会福利的支出规模。通过将现有福彩制度转化为具有税收性质的制度,可以一方面通过税收的征管和使用经验来提高福利彩票的管理效率,一方面通过税收的透明度来增强福利彩票的公信力,一举多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