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票金额多少交税?
一次中奖收入在1万元以下(含1万元)的,减征50%。
应纳税所得额=10000*(1-20%)*50%=4000(元)
应纳税款=4000*20%=800(元)
一次中奖收入超过1万元的,按收入全额减征20%。
应纳税所得额=20000*(1-20%)=16000(元)
应纳税款=16000*20%=3200(元)
法律规定,对个人购买福利奖劵、体育彩票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万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一次中奖收入超过1万元的,应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
也就是说,公民中奖在1万元以内的,可以不缴税,超过1万元的,对全部中奖金额按偶然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应纳税款通过发放中奖彩票的单位代扣后,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