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哪里申请体育经纪人?
“体育经纪”的概念在国外非常广泛,凡是介绍运动员、教练、体育项目或俱乐部等任何与体育有联系的人或事务的中间人都称为“体育经纪人”(Sport Agent)。而在国内目前尚未有法律定义体育经纪人。 《奥林匹克宪章》中称,奥运会的参加者包括“他们的个人及团体”,这也就是说,奥运会参赛选手和团队都可以成为体育经纪人的客户。那些从事与体育运动有关的商务活动、拥有高水平专业知识和能力、并能够提供有关商业机会、帮助订立契约、处理纠纷以及进行市场评估等专业服务的人才,就是所谓的体育经纪人。
目前我国的体育中介组织主要指各类型的体育经纪人公司,这些公司在工商部门注册时,经营范围大多标注为“体育经纪”“体育赛事策划”等,而实际上大多从事的是运动员经纪业务。根据2014年7月国家体育总局印发的《体育经纪人管理办法》规定,在我国成立体育经纪人机构,应向省级以上(含省级)体育局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报国家体育总局备案;同时,要求体育经纪机构的负责人应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具有体育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同等专业水平且有一定实践经验,熟悉体育法律法规和业务流程,善于交流协商、调解矛盾。
在具体的业务开展上,我国目前的体育经纪行为主要还处在较低层次,多是代理报名、代办手续、介绍比赛或活动、收取佣金等较为简单的基础性工作,而真正意义上的经纪业务(如谈判、签约、维权等)则很少。这与我国当前的体育市场环境不无关系。因为市场发育的不完善,导致许多有实力的运动员缺乏签约主体,而没有实力的经纪人和经纪机构却大量存在。所以,在现有的体制转轨时期,我国的体育经纪行业还只能做大量基础性工作。但不可否认,这个行业蕴藏着巨大的商机和无穷的发展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