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体育之窗怎么做?
谢邀,简单说下我的看法,不一定正确。 首先明确一点:任何商业行为都是为了利益,所以只要是不伤害他人的利益,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在商言商,体育产业的商业化是必然的也是必要的。 但是商业化并不等同于资本化!
国内目前体育产业的商业化进程明显处于初级阶段甚至是空白状态(此处特指与大众消费密切相关的竞技体育运动)。以篮球为例,CBA与NBA相比无论是赛事观赏性、球队商业价值还是赞助合作方面都显得逊色不少,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基础建设跟不上(场地设施、竞赛组织等),另一方面是商业开发严重不足。
当然,造成当前这一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体制、文化、市场等诸多因素使然。 但正是这种商业开发的不足给了体育企业或机构(如体总培训部)可乘之机——靠政策红利快速聚拢资金(主要是政府补贴+卖身份名额),同时借助网络力量迅速扩大知名度(微博、知乎等等)。不过,这些机构也遇到了“瓶颈”,一是融资难度加大,二是经营风险凸显(比如体总培训部被爆出的种种丑闻)。
从另一个角度看,目前国内很多有实力的企业开始介入到体育赛事运营或者成立自己的职业联赛,如万达入主大连超越、百度投资雄狮体育(中甲)、苏宁收购江苏舜天(中超)和贵州恒丰(中乙)等等。这些企业的进入一方面可以促进国内职业联赛发展(尤其是中下游俱乐部的生存和发展),另一方面也可以促进体育产业的快速发展。
不过,我这里要指出的是:我国目前的体育产业还处在“体育+”的阶段,所谓“+”就是围绕体育搞其他生意;而真正的“体育产业”应该包括“体育参与”和“体育欣赏”两个环节,我们现阶段更多地注重了后者(如CBA、中超),却忽视了前者(全民健身、群众体育)。之所以强调“群众体育”的重要性是因为没有大量的、广泛的群众基础,所谓的职业体育和业余体育都是无本之木。这一点可以借鉴美国经验:美国篮球之所以受欢迎不仅仅是NBA的原因,更是因为社区篮球打得火热(至少我生活在的加州是这样的)。所以,在我看来,未来我国体育产业的布局应该“两手抓”——既要搞职业体育,又要抓群众体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