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球状元在是什么意思?
“状元”一词最早来源于中国宋朝的科举考试,指的是殿试的第一名,也就是进士考试中的头甲第一名。明清时期的状元,待遇是非常好的——皇帝会亲自赐宴、大加赏赐并且安排工作。 现代大学的“状元”——高考分数第一的同学,也会被称作“状元”。这个称呼流传到现在已经变成了一个褒义词,形容一个成绩最好的学生用“状元”这个词毫无违和感。
然而NBA的“状元”可不是这么友善的称呼。 NBA的“状元”是每年最棒的篮球运动员!但是这一年他只能拿4年1.08亿美元的薪水(如果没打出来就一分钱没有),而且他的球队还要为他支付高昂的奢侈线费用,一旦超过700万美元就要交税。 但这些都是有代价的——“状元”必须要在被选中后立刻和NBA签约,不能参加其他的比赛。
比如2013年被公牛选中的状元郎安东尼·本内特,他被选中时已经和尼克斯签了合约,所以他必须要放弃刚拿到手的600万年薪,乖乖地去向芝加哥报到。 本内特不是第一个也没有最后一个倒霉蛋。之前有许多“状元”在签合同前都有过先例:比如2007年的姚明刚刚和上海大鲨鱼签下了一份为期两年总价值2500万的合同,又比如2009年的格里芬在和活塞签订合同前已经为洛杉矶快船打了两场NCAA的比赛… 这些球员虽然已经和别的球队签订了合同,但都不了了之——因为NBA禁止球员在正式签约前参加任何职业联赛。所以最后这些球员都不得不放弃已经到手的钱,重新和选中自己的球队签约。
当然也不是所有“状元”都是倒霉蛋。 约翰·沃尔就没有那么幸运了。他在被选中时正好赶上了劳资协议新规定实施的前夜,于是沃尔不但顺利地和奇才签了合约还拿到了2000万元的定金(其他“状元”一毛钱都没有);后来当劳工协议修改后NBA允许球员在签署合约前参加夏季联赛时,沃尔已经凭借在联盟里的出色表现赚到了自己第一份顶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