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棋比赛都有哪些规定?
2017年4月,中国棋院批准成立“国家象棋集训队”并制定《国家象棋集训队队员选拔方法》、《国家象棋集训队队员管理办法》和《国家象棋集训队后勤人员选派原则及管理办法》3项文件,对国家队的人才选拔、队伍建设和日常管理作出明确规定。 在竞赛方面,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全国象棋比赛中奖励办法》执行;如该《奖励办法》有新的调整或补充,则按新规定执行。
一、等级分排名决出线位 国家象集训队队员的选拔实行积分制,以运动员的等级分为主要依据。每两年举办一届,连续举办三届后,按照运动员在新周期中的比赛成绩再行确定。具体办法如下:
(一)运动员资格 参加选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登记注册的业余象棋选手,没有年龄限制。
(二)运动员参赛名次记取 根据运动员在各级赛事中取得的团体和个人名次给予记取(加算积分),满分1000分。 个人赛冠军500分、亚军300分、季军200分、殿军100分。 团体赛冠军100分/队、亚军80分/队、季军60分/队、殿军40分/队。
(三)运动员等级分计算 将运动员参赛名次所获得相应积分除以99,即得到该运动员当次比赛的等级分,作为下次参赛的资格依据。
(四)确定参加比赛名单 在等级分排位赛结束后,根据比赛人数和项目需求确定最终参赛人员名单。如人数仍有余额,则根据参赛名单进行循环赛或淘汰赛等,直至名额满员。 注:如有运动员因伤病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赛,应提前说明原因并提交相关证明,经批准后可按弃权处理,但须扣除该运动员部分奖金。
二、赛前培训 国家象集训队队员在备战期间统一接受专业培训。内容包括:竞赛政策、规则、裁判法释义;象棋基本杀法、棋理、残局精华;计算机的使用、各类文书的制作与规范;体能训练与康复等方面。
三、竞赛办法 (一)采用电脑编排,轮次赛制,每方30分钟包干。计时采用电子倒计时器,不足半分钟警告一次,超时判负。
(二)比赛开始前10分钟抽签决定先后手。比赛开始10分钟后未到赛场者,按弃权处理。
(三)比赛结束后五日内,胜方得2分,负方得0分,平局各得1分。如遇两人积分相等,则以互相间胜负关系决定最后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