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种族歧视怎么处罚?
关于体育运动中的种族歧视,国际体育仲裁院(CAS)有如下案例: 2013年1月,在美国举行的体操世界锦标赛上,选手索菲娅·洛特斯(SoFi Lott)因为佩戴“支持黑人公民权利”的头盔参赛而引起种族主义分子的愤怒和辱骂,赛后一名澳大利亚男子在推特上写道,“我强烈反对一个黑人击败白人获得冠军。”国际体操协会(GPA)调查后认为该男子违反了竞赛行为准则,对洛特斯及其他加拿大运动员造成恶劣影响,将对其追加惩罚。 2015年7月,在美国网球公开赛半决赛中,一位美国观众因为在比赛中多次做出侮辱性手势,被罚款649美元;同年的英国网球公开赛中,一位观众因用污言秽语攻击拉夫特,被驱逐出温网现场。
2018年6月,在世界杯预选赛尼日利亚对阵突尼斯的足球比赛后,看台上有观众打出了带有种族歧义标语的招牌,表示“我们不喜欢非洲人”。事件引起广泛争议并遭到谴责。赛事组织者随后禁止该球迷观看接下来的比赛,并以骚扰其他观众的罪名提请当局立案调查。 这些只是国际体育仲裁院成立30多年以来所处理的案件中的一小部分。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这些案件都涉及种族歧视的问题,但国际体育仲裁院的裁决结果却各不相同。例如,在2013年的体操世界锦标赛案件中,虽然当事双方一致认为对手的动作具有侮辱性,但是鉴于缺乏相应的规定和先例,国际体育仲裁院最终只能对此类事件予以警示。而在2015年和2018年的两起案件中,由于证据不足或者指控理由不成立,法官们最终判决被告无罪。 面对层出不穷的体育种族歧视现象,国际体育界一直在积极寻求法律手段解决争端。1999年的国际足联规则第15条中专门加入了有关反种族主义的内容,而2018年的世界杯规则修改也是史上首次加入反种族主义条款。同时,国际奥委会也于去年通过了《奥林匹克宪章》修正案,对反种族主义作出明确要求。可以预见,伴随着法律的不断完善,运动员们的竞技场所将会变得更加公平、公正与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