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先高潮谁输比赛?
这个,得看是什么项目了……
竞技体育不是社会福利事业,也不是文化娱乐活动。对于参与比赛的双方来说,竞技体育就是“你死我亡”的活动——要么赢得奖金、荣誉和尊重,要么输掉奖金、荣誉和尊重,没有任何折中的选择。
在竞技体育比赛中出现“道德败笔”,就像在日常生活中做出一些违反道德规范的行为一样,是被允许的——只要不违法(例如偷窃会被行政拘留而不是罚款)。在竞技赛场上,出现犯规、恶意侵犯对手、侮辱性言辞甚至是殴打对方运动员,都属于道德范畴,但除了裁判员以外没有人有资格对这些行为进行评判;而裁判员的判罚权是体育规则规定的,非裁判员不能因为道德原因去干涉裁判的裁决。所以,从这一方面来说,运动员的“不道德”行为是有一定“自由度”的。
但是,运动员的“不道德”行为也有其边界。如果运动员出于不道德的目的使用了不道德的手段,那么他们就有可能因此受到惩罚。这种情况虽然也是允许的,但它与道德本身的范围并没有必然的关系。
比如说,在国际社会上普遍承认的黑客技术,在被用于非法目的时可能会构成犯罪,但如果用来窃取商业秘密或者破坏计算机系统,往往就只是民事侵权行为或者行政违法行为;同样,使用兴奋剂虽然是一种作弊行为而且可能触犯刑法,但禁用药物清单中的很多药品属于处方药,在使用不当的情况下同样可能造成伤害甚至死亡,在这种情况下,使用兴奋剂的运动员反而可能因为治疗伤病而得到同情分。
回到问题来,如果参加拳击赛的两名选手都由于极度愤怒导致大脑一时无法控制行为,先击中对方的非致命部位,然后被还击命中,随后继续展开对攻最终导致丧失继续比赛的能力,这样算谁赢谁输呢?这个问题就没有答案了,因为这已经超出了竞技规则的范畴。 不过,如果我在现场,面对两个愤怒的拳手,我是不会让他们继续打下去的,我要先稳住两个人,等他们的情绪冷静下来之后再说。如果其中一个队员情绪明显比较稳定,那么可能我会支持他继续比赛并尽可能获得胜利——这取决于他的情绪稳定程度和他的比赛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