乒乓球发球方如何判定?
这得分几种情况来判断,首先明确一点,发球方必须在不触碰到任何物体的情况下把球发到对方桌面上(这个前提对于直板选手来说有点难,因为大部分直板进攻是以手臂发力为主,在发球瞬间触碰到身体其他部位是很正常的) 如果判断失误导致对方击球,此球判对方得分且继续发球。
第一,如果站在端线发球,那么只要你的双脚和手都位于端线后方并且有抛球动作(无论是否实际出球),此时就算没踢到凳子等物也判发球方得分;第二,如果在边线发球,只要手没有触及桌面,而双脚任何一脚能触及地面则算发球成功;第三,如果在中间发球应该比较简单了,只要脚没有移动过中线,都算发球成功。第四,注意发球时千万不能用头顶球或者用腿击球,不然都是对方的功劳。 当然这些只是理论上的,实际操作当中需要灵活的运用并辅以裁判的经验作出最后的判决。
另外关于发球时的站姿也是有一定的讲究的,正确的方法应该是两脚并拢站立,两膝微微弯曲,重心置于脚上,这样能增加摆速的速度和力度,更有利于击出的球增加旋转(这点对扣杀型打法很重要),同时也能让自己更舒适地发挥。
国际足联在2001年正式修改了发球法规定,把1992年版规定中“发球员须让球上行至超过网高,下降时才可击球”的要求改为了“发球时,球置于不执拍手掌上,手掌张开,保持静止,球体上有任何部分露出拍子。然后,非持拍手应该突释球,使球从静止状态进入运动,垂直向上的抛起至少16厘米。”也就是说,现在把球放在左掌心上(左撇子为右手),待球体静止后垂直向上抛起16厘米,在下降时即可击球,球一旦抛起便不可中止击球而再次拿回。
在双打中,发球开始后,球被发球员击出端线以外击中台面,接发球方均未触及球,但落在台外时如何判罚?
国际足联对发球的合法性的规定中只字未提落点问题,也就是说,任何从发球员半台击向接发球员半台台区的球,只要符合过网、出台以及旋转等其他条件就是合法的。所以该球应判发球员得分。
发球时,发球员右手执拍,左手持球,但在即将将球抛起之前,左手手指弯曲,将球先捏了一下再抛起,裁判员应如何判罚?
无论任何情况,发球时必须将静止的球垂直向上抛起,未抛起的球属于发球动作不合法,应判重发球,如对方已经击球,则比赛继续进行。所以应该判重发球,如已经开始击球,则比赛继续进行。
发球员发球时抛球过高或过低,接发球方提出抗议,裁判员应如何判罚?
“垂直向上抛起至少16厘米”的提法为发球员标示了“最低线”,但对“上线”并未做其它规定。所以,只要发球员将球垂直向上抛起(无论是过高还是过低),则发球符合规定,不应判重发球。
发球时,右半区、左半区如何判定?
应以站位时两脚间的中心为界,向左或向右半区发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