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票兑奖必须公开吗?
兑奖是彩票购买者和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共同关注的环节。随着彩票事业的飞速发展,彩票中出的高等奖越来越多,有关兑奖的问题也变得日益重要和突出。为了切实保障彩票购买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彩票市场的正常秩序,对兑奖的有关问题必须加强管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中奖彩票是兑奖的唯一凭证。为了保障彩票购买者的合法权益,也为了确保彩票发行、销售的安全,中奖彩票应当为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销售出的,印有相应的机选号码和投注者的购买彩票时所选号码,且经兑奖机构登记确认的纸制或者其它形式的兑奖凭证。购买者应当妥善保管中奖彩票,由于保管不当,造成无法辨认真伪的,不能兑奖。伪造、变造的彩票不予兑奖。禁止使用伪造、变造的彩票进行兑奖。
第二,中奖者应当自开奖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到指定的地点兑奖,逾期不兑奖的,视为弃奖;弃奖的奖金纳入彩票公益金,由彩票销售机构结算归集后上缴省级财政。
第三,彩票的奖金应当以人民币现金的方式一次性兑付。禁止用实物、有价证券或者其它任何方式替代人民币现金兑付奖金。
第四,彩票的兑奖公开进行。禁止利用兑奖宣传赌博彩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