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员违约金怎么规定?
世界足坛转会市场规则,是由欧洲足坛制定和倡导的。 以前是自由身走人,不花钱白得你;现在是强制买断条款加违约金,花大价钱请不来你。 过去是签合同,约定好工资,从此双方各执一词,法院见吧;现在是签合同,约定好工资,另外再设立一个违约金的金额,谁违反谁就掏这个钱,双方协议不成,司法介入,违约方不仅要支付违约金,还可能要额外支付解除合同的补偿金(相当于二房租金)。 所以现在球员身价越来越高,因为除了必须付给球员的工资之外,你要想请动他,还得事先付出一笔不菲的“安家费”,而且这“安家费”越来越贵,从几千万到上亿,从上亿到十几亿,从10多亿到几十个亿的都有。
球员薪酬结构也比以前复杂得多。 在以前的体制下,球员与俱乐部只是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劳动收益——即所谓的工资。所谓劳动成本和损失赔偿,在劳动合同法出台前,只有劳动者提出解约才能拿到;而现在,即使劳动合同还未到期,只要劳动者和俱乐部之间对继续履行合同产生分歧,且劳动者认为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就可以要求损失赔偿了。 为了预防这种纠纷的发生,现在俱乐部在和球员签订合同时,除了约定工资(或叫税后收入)外,还须设定奖金(绩效工资的部分),训练补贴,竞业限制补偿金等多种费用,以防万一。一旦发生类似纠纷,这些条款就是人民法院判决的依据。
过去我们看足球,看到球员转会,总听见某某花费一亿元,一亿五千万等等,觉得很恐怖,这么多钱,能买一卡车士兵了吧! 现在再看足球,听说某某花费一亿元,觉得很正常,虽然是一卡车士兵,但是能买到世界上最好的球员之一,值了! 如果中国足球有一天能引入这样的机制,就算花几个亿,我等球迷也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