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赛奖金收多少税?
这个问题,我答起来有点心虚,因为我对体育领域的税收问题了解不多,回答可能不太准确。 所以先简单说下税收知识。 依据我国现行税法规定,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需要缴纳3%到45%不等的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则需缴纳20%的费用。 两者区别在于,前者属于“综合所得”,后者属于“劳务报酬所得”。
目前,国内关于运动赛事的奖金(包括职业体育和业余体育)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积分奖励,另一种是现金奖励。这两种奖赏方式在税收上也有不同。
1. 积分奖励。不少竞赛项目都是采取积分制,参赛获得的成绩越好,获得的积分越多。这些积分可以在未来的比赛中抵扣比赛成绩,进而获取相应的奖励。这种积分奖励模式类似于竞技体育中的“运动员等级制度”——你在这个项目中获得了什么样的成绩,就决定了你能享受什么样的待遇。
以篮球、足球为例,各级别联赛冠军的获得者会获得一定的积分奖励——这个奖励的额度根据级别而定,国家级联赛的冠军可以得到2万分,省一级联赛的冠军可以获得1万分。这些积分可以用于未来报考职业俱乐部,或者申请注册国家队时作为参考。不过,如果选手未能完成整个赛季的比赛,那么将不予发放积分。 另外,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即便没有获得积分奖励,参加者也可以拿到一定数额的钱。比如中国武术散打锦标赛,除了前八名有积分奖励外,第九名和第十名的队员也能获得一笔金钱奖励。
2. 现金奖励。有些项目的决赛现场就会颁发现金奖励,这个数量往往颇为可观。比如最近两届CBA总决赛,胜者的奖金为100万元,负者也有50万元的奖励。 中国象棋棋手郑惟桐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自己曾经获得过30万元的奖金,这在普通打工族里足以让家人过得很舒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