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米尼加的中国人?
泻药,这个题目有点大。 首先明确一下,我是中国国籍,但是一直在国外生活和工作,现在在多米尼加。 为什么写这个话题呢,因为看到很多关于黑在中国的报道和评论,所以想说说我在多国的所见所闻。 多米尼加属于拉丁美洲国家,这里的人大部分是欧洲移民的后裔(意大利,西班牙等)。也有很少一部分是非洲后裔。华人在这里属于少数族群之一,大概2%的人口是华裔公民。
1600多年前,汉朝使者访问过这个地方并带回水稻种子,从此华人开始在拉丁美洲定居并种植水稻。1493年哥伦布的船队第二次来到西印度群岛的时候发现了当地居民食用大米,并认为这是中国特产,因此将这个地方命名为“多米尼加”(意为“多米的岛”)。虽然后来这里的土著居民逐渐消失,但地名却保留了下来。
随着历史的推移,越来越多的亚洲人来到这个地方开始新的生活。他们大多来自日本、韩国或者中国。我接触过的华人移民可以分为以下四类: 第一类是上世纪80年代下海经商失败的港台商人,因为他们错过了内地改革开放的机会,故转而投资东南亚国家。其中台湾省籍的居多。这一类人数量最多,语言能力最强。
第二类是在本世纪初期到菲律宾和缅甸金三角地区从事博彩业的香港人。这部分人是97金融风暴之后从香港转移过来的。由于语言能力有限,这类型华人的经济地位比较低。
第三类是大陆非法移民。以福建人为多。他们没有合法身份,一般从事低端工作,如餐厅洗碗工,超市收银员等等。因为没有身份,一旦东家不想用他们了,就很容易被警察盘查和逮捕。
第四类是新到的香港人,以年轻人为主,英语流利,一般担任翻译或者中介的角色,收入也不错。但他们没有长期居留权,一般是半年或者一年签证,到期后需要回国办理续签手续。
以上四类华人移民有一个共同点,就是经济地位都比较低。除了第一类的商人生意能做一点之外,其他几类都是靠低收入或无收入的生活。而社会地位更是没有任何保障。
我曾经目睹过警察粗暴对待华人移民的场面,也看过当地人在海边把一个昏迷的华人渔民送回大陆的感人画面。 在我看来,社会地位和种族无关,与国籍也没有必然的联系。因为国籍只是一个符号而已。我们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生活的权利,而每一个生命也应该得到同等的待遇。